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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悬赏公告见奇效 案件执结后举报人拿到17万悬赏金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邓以涛 先子豪 发布时间:2024-08-08 17:06:06

“谢谢法院的悬赏公告举措,感谢举报人伸张正义,让我拿到了辛苦钱。”近日,申请执行人梅某收到执行款后,向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表示感谢。

梅某与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经翠屏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梅某劳务费874818元。该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梅某向翠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首次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1月16日,梅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梅某承诺支付线索提供人20%的悬赏金。依据申请执行人梅某的悬赏申请,翠屏区法院经审查后于2024年1月9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2月27日,该院接到举报人打来的电话,提供了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在江西某基层法院具有应收执行款的线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江西某基层法院核实情况,得到肯定回应后,在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中提取执行款874818元。

按照悬赏执行公告,法院在征得梅某同意后,将执行款中的20%作为悬赏金支付给线索提供人,并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了梅某。

据悉,本次支付的悬赏金是翠屏区法院推行悬赏执行措施以来支付金额最高的一笔。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已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7期,执行完毕案件2件、和解7件,执行到位案款150万余元。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更加能动履职,借助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直播执行行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关注执行、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全力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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