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幸的意外,熊某的胸椎遭受了爆裂性骨折,紧急送往某中医院接受治疗。得益于医院人性化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熊某得以迅速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这无疑是医疗关怀与人性温暖的体现。然而,这一温情举措后续却遭受了意想不到的挑战。
时光荏苒,熊某顺利康复出院,本应是一段感恩与结算的温馨收尾,然而医院却迟迟未收到熊某本应支付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三万余元。该笔费用的拖欠,不仅是对医院正常运营资金的一次不当占用,更是对“先诊疗、后付费”这一诚信体系建设的挑战与冲击。
面对这一困境,医院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医疗服务的公正性。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采取更为人性化的调解方式。调解过程中,法官不仅详细阐述了熊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强调了恶意拖欠医疗费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让熊某学会换位思考。经过一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法官说法
此案例不仅是一起简单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更是对全社会诚信医疗、法治医疗的一次深刻的呼唤。诚实信用既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医疗诚信体系的构建对推动和谐医患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医者仁心、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该中医院让患者接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并未因熊某欠费停止治疗或迟延治疗,彰显某中医院及医务工作者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人文关怀,此种行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但患者在享受医疗服务带来的便利与关怀的同时,也应尊重并遵守医疗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起履行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