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让原、被告双方及其家人从愁容满面进法庭,到最终共同牵手喜笑颜开地离开。
案情概况
原告聂某(女)与被告邱某(男)自由恋爱,并于2006年12月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夫妻间习惯以冷战对待,导致夫妻感情产生嫌隙。女方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已无修复的可能,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温情调解 破镜重圆
承办法官周法官在阅读案卷后,心里不禁产生了疑惑,原告在诉状中提到二人婚前感情其实非常好,且结婚已近二十年,同时还儿女双全,又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周法官带着疑问联系了被告,被告没有同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一样控诉原告的不对,亦未强烈表明不离婚等,仅仅只是表示原告起诉了他,他就到法院,便不再说话。随后周法官又了解到,原、被告均在浙江打工且居住在一起,一个月前又因一点点小事发生争吵,之后双方又开始“冷战”,遂女方起诉离婚。
由此,周法官心中慢慢对之前的疑问有了答案,一定是双方发生那次争吵后,心里还憋着一口气,互相在赌气,于是才发展到了如今的地步。“应该可以开展调解,他们之间是有感情的,可以让其和好如初!”秉承这一办案思路,周法官让当事人双方当面“抱怨”各自的不满,以此疏解情绪,进而找到调解双方矛盾的突破口。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和两个孩子及其他家人都来到了法庭。见原、被告进法庭时还在置气,周法官知道现在还不是调解的最佳时机,于是便决定先开庭,让原、被告在庭审的过程中冷静下来。待庭审结束后,周法官并未着急让二人离开,而是耐心的从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家庭经营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前来的家人也同法官一起对原、被告进行劝说。
在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敞开心扉,打开话匣子,彼此诉说着自己在这段婚姻生活中的委屈和不满,以及各自为维系家庭所付出的努力。随着深入的沟通交流,双方终于打开了心结,理解了对方的不易,最终冰释前嫌,重归于好。随即,原告当庭申请撤诉,并表示回去一定好好过日子。原、被告双方在向周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后,便挽手与家人一起笑容满面地离开了法庭。
法官说法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幸福的婚姻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矛盾,关键是夫妻双方要合理看待,共同解决。要在生活中多沟通、多交流,相互体谅对方的难处,换位思考,一起守护好共同的家。(文智强 周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