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是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和内在要求,深刻回答了人民法院集中力量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为司法审判提供了价值准则和行动标尺。
近日,富顺县法院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可能产生“案中案”的情况,为避免衍生新的诉讼,增加当事人诉累,法官以“纠纷一次性解决”为工作导向,锚定当事人形成纠纷、产生矛盾的焦点,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促成案件调解结案。
多次讨债无果,最终对簿公堂
2020年3月,被告黄某以个人生意周转需要为由,向原告朱某燕借款5万元;不久,黄某又借用朱某燕资质从某借款平台借款13.8万元,并约定每个月的还款及借款平台所产生的费用均由黄某承担。之后,黄某按约定每月偿还借款。直至2022年5月,尚欠借款平台5万元。
由于黄某资金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朱某燕为避免个人征信受到影响,便又向他人借款5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平台的剩余借款。后朱某燕多次向黄某催收欠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黄某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
诉求不当或驳回,法官调解免诉累
法官通过阅卷和法庭调查,发现朱某燕虽主张借款为10万元,其中第一次的5万元能够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但是第二次的5万元系朱某燕考虑到黄某暂时无力承担还款责任,并避免出现违约金和滞纳金导致还款金额增加,可能会影响其个人征信,便作为名义借款人归还借款平台欠款,这5万元为典型的追偿权纠纷。
经法官向朱某燕释明相关法律关系,朱某燕自述其具有两案处理的心理预期,但还是希望法院能够一并处理。
若机械地适用法律,民间借贷纠纷与追偿权纠纷并不能一并处理,简单的驳回诉请,虽然符合程序规范,但是纠纷却未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另行起诉也会增加自身诉累。
“这欠的10万块钱,拖了又拖,拖了又拖,糟心得很呐。”朱某燕向法官诉苦。法官清楚的知道“这10万块钱”是群众的“心头大事”,问题早解决一天,群众的心里就早舒畅一天。经过多次致电和现场调解,黄某终于认可欠款10万元,但对于一次性履行存在困难。
为了朱某燕能够尽快拿到欠款,同时提高黄某履行债务的积极性,法官平衡双方利益提出多个方案建议。最终在法官的反复协调下,达成了朱某燕为黄某减免利息,并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至此,烦恼了朱某燕多年的“糟心事”终于得以解决。
法官,这面锦旗请收下
在收到调解书后,朱某燕将一面写着“一心为民办实事,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大红绣面,金色裱字,文字不多,却情真意切。
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富顺县法院将下一步持续以“纠纷一次性解决”为工作导向,能动履职,加强诉源治理,以更多举措与探索,减少群众诉累,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相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