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调解工作最关键的是用心做成事、用心解心结。近日,金阳法院通过“调解+督促履行”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原告挽回工程款74万余元,将“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延伸至“执源治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22年,原、被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地点,工程工期、付款方式。2023年4月,工程完工后,被告仅支付原告工程进度款210万元,剩余工程尾款未按照约定支付原告,给原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承办法官迅速与原被告进行联系,确认实际情况。在梳理争议焦点的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双方未进行结算,对支付款项金额存在分歧。于是,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到被告公司所在地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就项目建设情况,双方合作的情景,未付款的原因等进行沟通交流,经过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明显缓和。见状,承办法官抓住时机,梳理案件事实的同时迅速找准争议点,并针对争议部分耐心释法说理,讲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关系,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互谅互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握手言和进行了结算,被告当场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74万余,原告撤诉。
调解是最优的审判。今后,金阳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站稳群众立场,坚持“调解+督促履行”的办案方式,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温度和效率,最大努力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守护好人民群众追求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