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网上组局收“茶费”,开设赌场罪了解一下!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魏晓琼 发布时间:2024-06-28 20:25:15

近日,南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image.png

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利用“熊猫四川麻将”游戏平台内的“熊猫四川麻将”“跑得快”对战功能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根据每局的输赢情况,按输赢分数比例分别在“优易宝”“亲聊”等小众APP聊天软件的聊天功能中,以收发红包或者转账的方式进行赌资结算,并向每局最大的赢家按每场4元或3元收取“茶费”。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共组织218人参与赌博,赌资累计288余万元,抽头渔利35304元。案发后,李某某已退缴违法所得35304元。

南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平台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刑罚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游戏盛行的时代,亲朋间使用游戏软件进行娱乐本无可厚非,但一些不法分子无孔不入,利用网络游戏软件搭建线上赌场,使用第三方平台支付资金,进行实质性输赢金钱兑换,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此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远离赌场,共同维护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