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12年前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用司法温度修复了兄妹亲情的裂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诉李某1等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李某与李某1等6人系兄妹关系,其父亲于12年前去世,当时其父亲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了丧葬费及抚恤金共计12万余元。除李某外,其他兄妹均同意该笔款项由当时家中唯一的儿子李某1享有。李某与其他兄妹因该笔款项的分割一直存在矛盾,现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该笔共有物。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关系,牵扯手足亲情,如果矛盾纠纷处理不当,可能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经过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认真梳理各方矛盾点,承办法官以亲情为切入点,疏通各方矛盾积怨,释法明理,引导各方站在法律的角度换位思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打好“亲情牌”,最终各方达成协议,李某1当庭支付了李某1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李某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该起共有纠纷案件圆满调处。为鼓励李某1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西区法院当庭向李某1制发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近年来,该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办求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对调解结案及判决已生效案件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为自动履行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不仅从源头上激励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主动履行,更是用法治力量倡导社会诚信风尚,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社会共识,从而提高生效案件自动履行力,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达到服判息诉的良好效果。(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