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易渡收到申请执行人的一条“安心”短信,申请执行人表示其申请执行的四川某某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将标的款24万余元直接转账给了他们,本案标的款已全部付清,现在他们申请结案。
收到这条短信,意味着此案执行完毕,执行干警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地,双方当事人也最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据执行干警介绍,此案为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某某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17年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了分期履行欠款的调解协议,但是时隔2年,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全部欠款,于是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四川某某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系民营企业,该企业最近遇到经营困难,暂时没有履行欠款能力。
为保护申请方的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同时,立足善执惠商的工作理念,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而是多次实地了解被执行人四川某某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达成共识。
最终,被执行人四川某某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11月21日将欠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标的款一步到位,本案得以执行完毕。(宜宾市江安法院 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