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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微信”调解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熊航 发布时间:2020-05-18 16:47:46

5月15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了原告,修复了两家企业间的合作关系。

2017年10月24日,原告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参加被告屏山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档案密集柜货物项目,并交纳保证金2700元,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完成供货、验收、开发票等交易事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被告应于签订合同后退还原告投标保证金,但被告方拖延保证金的退还事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屏山法院接收此案后,鉴于事实清楚,标的不大,立即启动小额速裁程序转前台法官办理。考虑到当前正值疫情后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阶段,为减少双方诉累,助力企业专心发展,旋即与双方企业代表进行电话、微信沟通,最终促成此案调解结案。(熊航)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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