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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法院执行110:“我错了!马上还”

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世兵 张金桥 发布时间:2024-06-05 10:55:59

本是亲戚,却因借款闹上法庭;判决后一边说着“这些小钱不值一提”一边却始终赖账不还。面对此等“亲戚”矛盾,执行法官应当如何应对?

从2018年起,李某奇多次向其亲戚李某秀借款共计20万元,李某秀经多次催收无果后,无奈将李某奇及其妻子潘某英诉至泸县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由李某奇与潘某英共同偿还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秀与潘某英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李某秀不得已于今年2月向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相关执行工作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却表示所欠为小钱,不值一提,自己会还。

经执行法官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仍未归还借款,法院遂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查封,并对被执行人及其妻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随后,执行干警继续开展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在贵阳生活居住,并按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核实到其具体居住地点。万事俱备,执行110干警火速组队前往贵阳落地查控。

直面法院执行110的出警,被执行人仍以无钱偿还为由顽固抵抗,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出示拘传令,准备将其带回法院进行下一步执行工作。

眼看警车就要驶入回泸县的高速,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法院执行110的雷霆手段是来真的,慌忙认错,并表示能马上付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联系其女儿,将该案的本金及利息20余万元一并支付给了申请人李某秀。

该案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和申请人的积极配合下快速执行完毕,是执行110热线开通以来为人民群众兑现真金白银的又一成功案例。接下来泸县法院将持续积极推动“执行110”机制深化建设,以火速出击的雷霆行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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