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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确”按下多元解纷“快捷键”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1 09:20:36

近日,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民一庭向当事人出具了东区法院2024年度首例“诉前调确”字号民事裁定书,高效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原告攀枝花某公司与被告李某、余某、攀枝花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各方对车辆的贬值损失和维修费的认定以及赔付主体的认定争论不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理清案件细节并详细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遂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促和止争。考虑到案件一方当事人在外地,承办法官依托云上法庭视频调解的方式,主持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依法审核后出具了东区法院2024年度首例“诉前调确”字号民事裁定书。

东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动形成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赢”的良好局面。

普法小贴士:

什么是“诉前调确”?

诉前调确:诉前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书协议的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文号,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诉前调确”是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文号,用于诉前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均可以根据“诉前调确”字号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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