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是法官, 也是妈妈。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8 12:00:14

一面是温柔感性的“母亲”

温柔贴心、关怀呵护,总是和蔼和亲切

一面是冷静理性的“法官”

手执法槌,履职担当,坚守公平和正义

当“法官”与“母亲”这两种身份交叠在一起时,是法官,也是妈妈。

今年是胡迩凡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第20个年头,也是她成为母亲的第9年。在这时间重合的9年里,法官+妈妈的双重身份指引着她走向了家事审判领域。    

“我是一名家事法官,同时也是一位妈妈,”“能够理解你们对于子女的爱意,但是法律规定如此,离婚就是离家,你们一定要处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我也是孩子的母亲,你们的分开就已经对子女造成了莫大的伤害,更不能因为子女抚养问题对孩子产生更大的影响”。胡迩凡经常在调解离婚纠纷案件时对子女抚养问题难以达成一致的离婚双方说道。

作为家事法庭,在法庭上,看到的经常是在婚姻中彼此折磨的夫妻,或是在家庭里备受冷落的孩子。今天的故事是一起涉残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赵某与被告宋某在抖音相识,恋爱后不久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两人都没有深入了解对方,婚后生活不久 ,宋某精神分裂症状时常反复发作,导致双方无法再共同生活,原告赵某多次向提出离婚,因与被告宋某母亲无法形成有效的沟通,一直未能解决。今年2月原告赵某以撤销婚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立案后,胡迩凡了解到被告宋某婚后不久发病就一直在医院治疗。于是决定以其母亲为突破口进行调解,与其母亲联系后,让其协助法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时要求原告与被告宋某母亲等一行人前往精神病院开展调解工作,宋某的母亲认为赵某没有承担起丈夫的责任,其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期间不闻不问,情绪非常激动,调解陷入僵局。

针对这种情况,胡迩凡前后三次到被告所在的精神病院,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与主治医生一起了解病人情况,做好安抚工作。宋某母亲要求原告支付损失费3万元,因为宋某母亲认为对方婚前是知晓宋某换有精神疾病才登记结婚的,但原告赵某对此矢口否认。

胡法官在收案时就曾与与原告进行沟通,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劝其担起责任,照顾好患病妻子,但其离婚态度坚决,考虑到双方实际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继续僵持下去对双方均不利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抓住此案的关键就是最大限度地消除双方的对抗情绪,通过与原、被告双方数次面对面沟通,讲法律、摆事实,双方终于就离婚、支付补偿金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件圆满落幕。

同样身为母亲的她,总是带着一颗慈母之心去关怀案件里的每一位未成年人,以法官妈妈的身份去了解当事人的子女,了解未成年子女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

胡迩凡经常对离婚当事人说:“法院的一纸文书,就是夫妻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我们的一份判决,就是孩子完全不同的成长环境”。胡迩凡也经常对身边的同事们说,尽管司法之路长长漫漫,但有家人和同事的陪伴,更加坚定了她在家事审判领域深耕的信心,也会成长为更有温度的法官。

“司法的公信力,不只体现在法槌落下的那个瞬间,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化解也不局限于那一纸判决,或许,我是一名平凡的基层家事审判法官,与当事人沟通,就是要用最平凡的感同身受去理解、去包容,最后化解纠纷,让当事人的人生拨开云雾见光明,或许,我和我的同事们在审判的道路上,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这就是胡法官作为家事审判法官的凡人小事。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