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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翠屏法院:逃避义务拒履行 面临拘留急付款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邓以涛 发布时间:2024-05-08 11:48:24

“法官,我叫家里人转钱给我,马上把欠款结清,请不要拘留我!”这是近日发生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的一幕,被执行人一改拒不履行的嚣张态度,当场给付执行案款。

原来,被告毛某向原告李某购买一万余元的五金器材,双方约定了付款期限。毛某收到器材后,没有按期全额支付钱款,李某多次催要,毛某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支付。李某无奈之下,将毛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生效后,被告毛某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着手查找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次查询后,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的告诫置之不理,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

近日,在获悉被执行人的行踪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动,上门将被执行人依法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毛某依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给付欠款。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态度,法院依法对其宣布拘留及罚款。毛某迫于法律威慑力以及即将送拘的后果,一改之前的态度,上演“变脸”好戏,当即表示愿意筹集资金履行。通过联系亲属,毛某当场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并支付罚款1000元。

拘留、罚款不是目的,而是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手段。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用好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真正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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