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法院自今年1月7日在自贡市率先启动“执行110”机制以来,全面兑现“24小时查人找物”,实现周末和节假日有警必出。截至4月底,已拘留31人,促使72案执行完毕,执行到位428万余元。近日,富顺县法院“执行110”快速出警,促三起纠纷实质性化解。
异地出警解民忧 百万借款终偿还
陈波(化名)是A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王磊(化名)与陈波于2019年上半年在做工程时认识。2021年11月,王磊与陈波经营的A建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王磊出借100万元给A建筑公司。
借款后,A建筑公司向王磊偿还了借款本金16万元,剩余借款本金84万元及利息,经王磊催收未果。后王磊诉至富顺县法院,要求A建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4万元和利息。该案判决生效后,A建筑公司并未履行,王磊遂向富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A建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迟延履行金。
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系统查控,A建筑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办公地点也已人去楼空。A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波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到人民法院接受调查,甚至拒绝接听电话,无法查找其下落,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王磊沟通并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取涉案资料,努力找寻A建筑公司可能存在的财产线索和法定代表人陈波可能出现的踪迹线索,并将“执行110”线索举报电话告知相关人员,在发现线索时可及时电话举报。
近日,富顺县法院“执行110”接警电话接到群众举报,A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波在广安市广安区某在建楼盘的售楼部出现。接警员立即甄别举报线索。值班干警接到出警通知后,当即驱车赶往该地将陈波依法传唤至富顺县法院。
传唤到院后,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陈波代表A建筑公司与王磊达成了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本案所涉借款本金、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等合计100万余元的案款全部清偿完毕的执行和解协议。
达成和解协议后,慑于法律威严,A建筑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将共计100万余元的案款全部支付完毕。本案所涉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快速出警扣豪车 两起纠纷立即解
4月30日,富顺县法院“执行110”接警电话接到申请人张兰(化名)举报,称被执行人李波(化名)在富顺县永年镇某单位的停车场出现并驾驶有豪车,申请人民法院及时出警。
接警后,“执行110”值班干警立即驱车赶往该地将李波依法传唤至富顺县法院,并依法将其驾驶的豪车一并予以扣押。
在李波被传唤到案后,通过对李波所涉案件的检索,执行法官发现,其在富顺县法院现有两起案件正在执行中,除该案外,还有王慧(化名)申请执行李波民间借贷案。为此,执行法官决定将两案一并执行。
通过执行法官向李波的释法析理,面对执行威慑,李波立即分别向王慧清偿借款本息6.5万元、向张兰清偿租赁费5万元。上述两案遂执行完毕,两起纠纷也得以顺利化解。
富顺县法院下一步将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引,以树优“执行110”为重要抓手,做实“执行110+公安”“执行110+网格”“执行110+人民法庭”等举措,推动纠纷一次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司法需求。(刘波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