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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打架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刘梦婷 发布时间:2024-05-06 10:37:47

横幅一拉,桌牌一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被搬进龙市镇清和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4月29日,隆昌市人民法院龙市法庭就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巡回法庭.jpg

原告张某与被告林某系同村村民,2024年2月,双方因自留地所有权产生口角,进而演变成肢体冲突,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事后,双方经村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数次调解,在赔偿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核实证据、查明案情,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一边进行释法明理,一边联合村干部开展调解。最终,双方放下成见,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余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纠纷成功化解。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隆昌市法院将持续通过巡回法庭、庭审旁听等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真正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为文明乡风建设增添法治力量。(刘梦婷)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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