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干警耐心劝说下,被告李某当场履行还款义务50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6月,被告李某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1万元,并口头承诺原告郭某于2022年底归还,借款期限满后,郭某多次向李某提出还款要求,李某于2023年2月还款5000元后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未清偿欠款。由于郭某无法联系上李某,遂向叙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立即偿还5000元本金以及借款利息。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干警针对双方矛盾点,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一方面向被告李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结合现实情况对双方进行劝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当场偿还欠款5000元,二人握手言和,案件也圆满结束。
叙永法院在纠纷化解中始终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及,让当事人在调解中感受到司法温暖,将矛盾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