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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作者:徐玉杰 发布时间:2024-04-30 15:07:41

近日,龙马潭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诈骗金额达633.58万元。依法判决被告人洪某某等14人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至五千元数额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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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

以被告人洪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诈骗窝点,该诈骗集团构架完整,下设多个诈骗小组,团伙内部还设有总负责人、财务、后台、后勤等岗位,对中国境内居民从事诈骗活动,该诈骗团伙的主要手段为虚构成功人士身份,通过虚拟定位在交友软件上交友诱导赌博,利用“中欧资本”和“腾讯竞技”平台,先让被害人小额充值下注后获利返现,进而诱骗其大额充值下注,通过后台控制平台的资金,让被害人无法实现账户提现。被告人苏某某、刘某某、张某某等十三人先后出境至马来西亚吉隆坡,参加该犯罪组织,通过固定工资和诈骗收益提成非法获利。同时,以被告人洪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还为邓某甲、邓某乙(均已判决)在泸州市江阳区和龙马潭区的多个诈骗窝点提供后台服务。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洪某某等14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各被告人分别具有累犯、坦白、自首、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各被告人的量刑,对主犯应当对参与时间段的诈骗犯罪金额承担共同退赔责任,从犯对其获利金额承担退赔责任。依法判决被告人洪某某等十四人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至五千元数额不等的罚金,并承担相应的退赔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是利用交友软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通过交友软件添加被害人,诱骗被害人在指定的平台大额充值赌博,待被害人充值后,该组织即控制后台无法实现账户提现,从而达到侵占被害人资金的目的,致使多名国内受害人被骗。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真假难辨,防范诈骗时刻铭记在心,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交友投资,在网络上聊天不要轻信陌生人,保持清醒,明辨是非,擦亮双眼识假防骗,避免落入诈骗圈套。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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