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专门审判。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统筹协调院内刑事、行政、民事、立案、执行各部门,米易县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对于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环境类案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抓实案情分析研判,精准适用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院庭长牵头办理涉生态环境案件17件,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对23名被告人判处实刑,成功打掉了一条“狩猎—收购—加工—出售”违法犯罪产业链。强化与县检察院沟通协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性执行,收缴生态修复基金9000元。
二是强化综合治理。与德昌县法院签订跨区域环境资源协同治理司法合作协议,共建“纽扣法庭”,以案件办理为依托,以风险防控为重点,一体推进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县公安、林业等部门共同制定《米易县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重拳整治涉水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妥善办理涉水案件13件。会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明确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追诉标准,解决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倒挂”问题,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等衔接机制。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政法干警进万家等专项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开展专题法治宣传1场次,公开开庭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7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11件,全方位、多角度阐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营造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