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

—盐边法院开展“向高价彩礼说不”主题宣传活动
来源:盐边法院 作者:王梅 杨红英 发布时间:2024-04-29 22:36:16

65-1.jpg

近年来,“高价彩礼”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话题,也是每个家庭和适婚青年所面临的问题,彩礼数额的持续走高,不仅违背了彩礼的初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更多的隐患。为有效促进婚姻家事案件的诉源治理工作,树立文明嫁娶之风,盐边法院红格法庭、渔门法庭、永兴法庭在辖区开展“轻彩礼、简操办、传承文明新风”普法宣传活动。

65-2.jpg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方式开展宣传,过程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高价彩礼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结合审理的涉彩礼纠纷案例为大家答疑解惑,呼吁广大群众摒弃陈规陋习,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攀比之风,树立文明节俭的现代婚嫁理念。

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提高了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文明婚嫁新风。下一步,盐边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基层人民法庭“触角”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推移风易俗,做好高额彩礼诉源治理工作,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真正实现为爱减负。 王梅 杨红英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