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普威草长莺飞,花团锦簇,游人如织,本是“有花堪折直须折”的赏春踏青时节,但有时候随意折损花朵,也会引发纠纷。近日,米易法院普威法庭便受理了一起因损坏他人盛花期果树引发的邻里纠纷。
“有花堪折”引纠纷
家住普威镇的张某与李某本是邻居,但李某认为张某栽种的樱桃树过于靠近自家,妨碍了自己通行,便2024年4月的一天清晨提着自家的砍刀将张某的樱桃树砍倒,张某发现自己繁花盛开的樱桃树被拦腰“斩断”后,找倒李某理论,但双方争执不下,张某随即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普法微风”助调解
普威法庭收到诉状后,立足“普法微风”一庭一品特色司法服务,本着邻里纠纷“调解先行”的原则及时组织双方调解,但是张某情绪激动,表示“此事不为赔偿,只为争口气,没有个说法,誓不罢休”,第一次调解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而半路“夭折”。
“如我在诉”暖人心
第一次调解让承办法官对双方纠纷和诉求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普威法庭干警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通过走访邻居、村社干部,进一步了解双方隐藏在这起“折花”事件背后的矛盾积怨。在第二次调解中,法庭干警向张某详细讲述诉讼程序、释法明理以及“千金难买好邻居”“以和为贵”“小事不争长短”等邻里相处之道。经过法庭干警的劝解疏导,张某的态度有所松动,表示只要李某依法赔偿并赔礼道歉就愿意调解处理,李某也同意依法赔偿,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
群众身边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普威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普法微风”一庭一品特色司法服务,不断加强辖区诉源治理效能,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思路,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就地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竭力实现“纠纷一发即化解,莫待积怨引大祸”的社会治理效果。( 王安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