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和“人民至上”的理念,不断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加强异地执行沟通协作能力,提升执行质效,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纳溪法院 三月一天的下午6点18分,一阵急骤的电话铃声响起。 “喂,是纳溪法院执行110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周某的车辆在雅安市车管所。” “喂,是纳溪法院执行110吗?我发现被执行人金某在绵阳市某公司。” 接警人员核实好举报人身份后,执行指挥中心立即组织干警火速前往雅安、绵阳。凌晨1点,经历几番波折,顺利将车辆成功扣押。次日清晨8点,成功抓获金某。目前,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案件一 泸州某物流公司与周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周某于2022年将自有的东风货车挂靠在泸州某物流公司经营。双方因车辆购置税、保险费争议诉至纳溪区法院,法院判决周某应付泸州某物流公司49966.41元。文书生效后,周某未履行,泸州某物流公司随即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刚开始周某还通过微信与执行人员联系,但拒不提供地址,也不提支付的事,随后更是销声匿迹,案件一时陷入困境。直到执行110的电话响起…… 案件二 金某于2022年入职中山市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如金某未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或中途自行离职,应全额返还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公司在签订合同当日即先行支付了金某10500元的履约保证金。金某入职三个月后自行离职。中山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金某应返还中山某公司履约保证金10500元。裁决生效后,金某拒绝履行。进入执行后,经查询,金某无任何财产,执行人员经多方查找,也无法获知金某下落。直到执行干警在绵阳某公司抓获金某时,金某才终于“投降”。
泸县法院 近日,泸县法院执行110热线电话突然接到当事人的举报。 针对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执行110立即派单出警核实车辆信息,但遗憾的是该车辆并非登记在被执行人夫妇名下。自该案件进入执行以来,被执行人夫妇还尚未被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了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放弃任何一条线索,执行110出警团队立刻动身前往成都核实线索。经调取小区物业监控发现,被执行人确实进入了该小区,且属于长期居住者,但物业登记的业主却没有二被执行人的名字。110出警团队决定开展“蹲守”。 第二天天还未亮,干警们便来到了小区附近“守株待兔”。9点40分左右,被执行人刘某终于出现在大家视野中,干警们果断将其挡获。 经询问,该处房产是其女儿所有,被执行人夫妇一直住在这里。当干警询问欠款如何处理时,被执行人刘某连连叫苦说没有钱付款。在通知其妻杨某到现场一起想办法后,杨某也试图躲避还款。干警们立即将二被执行人拘传至双流法院。 到达双流法院,被执行人态度略有转变,愿意先付8000余元,剩下的2万元分期支付。但根据卷宗材料显示,该被执行人每次的分期付款部分从未兑现。鉴于此,干警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二被执行人仍然以没有能力为由,无法付清全部欠款。法官决定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泸县法院采取进一步的搜查甚至拘留措施。 此时二被执行人依然认为执行干警只是“说着玩”,一直到车辆快上高速了,二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不到两分钟,被执行人的亲属就将全部欠款28000余元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田某彬。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下一步,泸州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查人找物效率,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