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以“纠纷一次性解决”作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府院联合调解优势,将“多件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性解决狮市镇辖区内七个村民小组近百户村民的涉土地纠纷,该矛盾的有效化解不仅解决了柑桔园区内的某果园公司履行不能的尴尬处境,也让村民的流转土地在春耕时得以及时复耕。
“荒地”变“果林”,欠付租金引纠纷
某果园公司于2018年1月分别与狮市镇辖区内七个村民小组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用于其农业产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并对土地流转费、流转期限、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做了约定。
村民将土地交付该公司使用后,自2020年起,其未支付村民土地流转费,因催收未果,村民小组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某果园公司支付相应的土地流转费。判决生效后,因某果园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处于服刑期间,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不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同时,承包合同仍在存续期间,土地也无法复耕,春耕时节已至,村民十分焦急,该事件再次陷入两难境地。
“堵点”变“拐点”,走访联席定方案
“现在正是栽秧子点豆子的时节,土地要是再拿不回来,我们今年的日子怎么过!”了解到村民的愁心事后,富世法庭的廖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到该村村支书了解详细情况。
通过走访调查,获悉肖某在该村仍有民宿在经营,廖法官立即联系镇政府社治办干部和村组干部进行联席讨论。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分析某果园公司和村民各自的难处,会商研讨能将已拖欠土地流转费实际兑现的支付方式。最终初步确定了由肖某获得的民宿租金来支付土地流转费的解决方案。
“多事”变“少事”,化繁为简促事了
“方案虽是定了,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肖某现在监狱服刑,该方案必须由肖某签字才作数,怎么办呢?”签字的问题又让村支书犯了难。
涉及服刑人员签字问题,诉讼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点。考虑到涉及村民人数众多,判决后确有后续土地流转费新增情况,让相关案件都进入诉讼既不切合实际,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为有效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廖法官建议可将村民的“多件事”以村民小组名义变为“一件事”,七个涉事村民小组一次性起诉,将庭审“搬”到监狱一次性解决!在监狱开庭时,通过廖法官的利弊分析和耐心调解,最终肖某同意解除合同以及用其所获得的民宿租金支付土地流转费的调解方案,并由村民小组直接将租金给付给村民。
该案的办理是富顺县法院深度践行“纠纷一次性解决”工作理念的具体展现,不仅解决了土地流转费兑现的难题,也解决了土地复耕的燃眉之急。富顺县法院将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效能,聚焦人民群众在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的所需所盼,以更加优良的司法作风,推进立审执诉讼流程高效办,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助推案件纠纷一次办,切实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