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营山乡太康村是苗汉杂居村寨,村民苏某与郭某系亲属关系,因两家关系较好,2012年郭某便请苏某为其修建住房,住房修建完工后,郭某发现房屋修建存在一定的缺陷,于是在支付30000元工钱后,尚余22000元一直未支付,苏某无奈只得向村委会反映,经村干部组织协调,仍然没有协商一致。苏某碍于双方亲戚关系也未撕破脸,认为郭某始终会将工钱给自己,就此一拖便是八年。
“石榴籽”调解员和法官上门解纷。八年过去了,苏某仍未收到这笔工钱,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起诉。摩尼人民法庭在接收到此案后,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系熟人且是少数民族同胞,有很大调解空间,便将此案委托给“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在法庭法官的专业指导下,“石榴籽”调解员张明顺到苗寨上门调解此案。
抓住亲情这根绳,八年纠纷得化解。该纠纷虽然双方已经产生多年,但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总还是乡里乡亲常常见面,法官和“石榴籽”调解员抓住这一突破口,实地查看房屋的缺陷等问题后,一同对双方进行法理释明,法官的专业释法和调解员的情理劝和双管齐下,最终双方愿意各退一步,友好和谐处理此事。经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在六个月内向苏某支付16000元工钱,8年纠纷终得化解。(李正锋 熊妍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