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法院部署开展“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专项活动,聚焦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推深做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即日起,泸法麒麟·融媒开设“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专栏,集中报道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专项活动工作动态。
合江法院 近日,合江法院的法官们接连收到“神秘”包裹,打开一看,竟是一面面鲜红的锦旗。 第一面锦旗来自法官杨丽承办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的原告游某。2023年11月,原告游某在发放工资时,因操作失误,向被告胡某转账8005元。因游某无法联系胡某,故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 立案后,办案人员也无法联系上被告,承办人遂决定前往户籍地寻找被告。经多次与当地镇、村社相关干部沟通协调,最终找到了被告家属,但家属仍拒不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 为使案件得到顺利解决,法官引导游某申请财产保全,在法院对胡某的财付通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后,被告胡某主动联系了承办人并要求调解。 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法官便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进行网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游某也顺利地收回了钱。 第二面锦旗来自法官王江洪承办的原告杨某与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管辖异议成立,故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后案件在其他法院审结,生效文书认定该公司不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 但因管辖异议裁定书已上网,对该公司开展贷款、投标等业务存在一定影响,该公司遂电话联系了承办法官,并邮寄了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的申请。 为了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承办法官综合考量本案的实际情况及该公司并非支付义务主体等情况,按照规定履行相应手续后向上级法院申请撤回了已上网的管辖异议裁定书。 古蔺法院 近日,驻古蔺县法院人民调解员冷和芳收到一个“神秘”包裹,打开一看,是一面锦旗。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27日,杨某找到张某签署了一份有偿委托融资协议,即杨某委托张某协助办理购买商铺和银行按揭贷款事宜。 2023年12月1日,杨某获得银行贷款,张某协助杨某办理完成后,杨某却以诸多借口拒不支付居间费用。多次联系无果后,张某诉至古蔺县法院。 2024年1月初,古蔺县法院在收到张某的起诉材料并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冷和芳手中。 温情调解 冷和芳接收案件后,立即与张某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及事情经过,张某一再表示杨某很不好沟通,已将他拉黑并表示坚决不支付居间费用。冷和芳仔细查阅起诉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考虑到临近过年,为让双方当事人安心过个好年,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沟通中,冷和芳了解到杨某是古蔺人,遂以家乡人这一共同话题拉近和杨某的距离,并耐心向杨某释明不履行协议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冷和芳又和张某沟通能否适当给一点让步,和和气气把事情解决,放放心心过个快乐年。终于,在冷和芳的组织下,二人签订调解协议,杨某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费用。 全市两级法院将始终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更高效、更温暖、更有力的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提高司法效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