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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执行不能”了解一下

来源:江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任 燕 发布时间:2024-03-27 17:18:11

在执行工作中

申请执行人会有这样的疑问

“法院判我胜诉,我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为什么没收到钱?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你们为何不通缉他?被执行人没钱执行,我该怎么办……”

法院的执行工作

是维护司法权威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但是,在实际执行中

会遇到“执行不能”的案件


那么什么是“执行不能”遇到“执行不能”该怎么办?如何预防“执行不能”

下面,通过真实案例让大家详细了解“执行不能”

什么是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指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穷尽现有的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对被执行人财产强制处分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从而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申请人债权的情形。

简单来说,“执行不能”就是被执行人“无钱可还”。

典型案例让你了解“执行不能”

祝某诉代某合同纠纷一案胜诉后,代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祝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标的为3.8万元,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的方法,对被执行人代某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后,将其名下支付宝账户以及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对其投保的商业保险予以解除,并将保险现金价值1.4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除此之外未查询到代某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代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代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案件“执行不能”情况告知申请人,经申请人同意,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遇到“执行不能”怎么办?


继续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与法院、法官联系,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继续终本案件财产查控

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都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询及现场调查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

“执行不能”怎么预防?

妙招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借钱或者交易前,要对借款人或者交易方多多了解,包括工作状况、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经营状况、信誉情况、家庭情况等,主要目的是事先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偿还能力等,后续也要随时关注,及时掌握其经济动态;我们也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被执行人信息网等网络平台查看借款人或者交易方在人民法院有无诉讼(执行)案件、失信记录等信息,以便及时规避风险。

妙招二|增强自身法律意识

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可通过设立抵押、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如果在起诉之前或者诉讼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可以提供担保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时防止对方处分或转移其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妙招三|提供执行财产线索或协助查找被执行人

“执行不能”的原因之一就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一切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就尤为重要,比如债权、银行账号、有价证券、房产信息等。针对一些有偿还能力却恶意逃避、拒不还钱的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法院视情况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妙招四|申请司法救助

依据相关规定,对于人身损害等涉民生案件,如申请执行人无收入来源且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或者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请被执行人依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同时,也希望申请执行人理性认知“执行不能”,人民法院也将全力追查财产线索,将“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成“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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