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一个月可以领五千多的退休金了,谢谢叙州区法院!”
近期,叙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办理了一起因材料不齐无法补缴养老保险的行政确认纠纷。原告张某最初系入宜宾市某航运管理站工作,先后被调往宜宾市某航运公司、宜宾市某机动车清洗站等单位工作,宜宾市某机动车清洗站于1995年1月开始为原告购买养老保险。2023年,原告张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向宜宾市某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申请认定在宜宾市某航运管理站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被告工作人员告知张某宜宾市大集体企业已于1986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需要补充缴纳养老保险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因时间久远,资料残缺不齐,部分资料已被原单位遗失无法提供,原告调取了相关资料并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宜宾市某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认为资料缺失,向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张某诉至法院后,叙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立案受理了该案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后,承办法官协调宜宾市某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张某补充完基础证据后,重新受理张某的申请,为张某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事宜。张某向法院撤回了起诉,此案案结事了,皆大欢喜。在领到退休金后,张某第一时间向叙州区人民法院赠送了锦旗,表达了感谢。
近年来,叙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一直致力于加强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形成了“一中心,三机制,四保障,三环节”的“1343”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完善“1438”工作机制,推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1+4+3”工作模式。本案能够成功化解,也是叙州区人民法院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工作扎实推进的一个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