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成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恢复道路畅通,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家住叙永县龙凤镇凉伞坡村的郭某于2022年1月购买了与被告刘某、杨某相邻的一栋房屋。该房屋自修建以来便从刘某房屋一侧的道路上通行。2023年9月,刘某见郭某欲从该道路运送装修材料,便以其房屋一侧通行道路的占地问题存在争议为由,组织家人(即被告杨某)搬来大量泥土,装入篮子堆放在该道路上,阻止郭某与他人正常通行。纠纷发生后,郭某报警求助警察调解,经村、社、龙凤镇政府、龙凤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郭某于2023年11月向叙永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刘某、杨某等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杨某清除障碍,恢复道路通行。
判决生效后,刘某、杨某未能主动清除障碍,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前往现场,在村民的协助及当事人的见证下,将障碍物清除,恢复了道路的通行,执行过程井然有序,案件得以顺利执结,郭某对法院的及时裁判、执行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