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暨促自首
公 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按照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嘉州亮剑”系列执行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本院在执行工作中,以下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执行,现本院发布执行悬赏暨督促自首公告,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抓获并查实或使该案执行到位的,举报人获得下列相应的悬赏金。
2024年3月11日
以上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且涉嫌拒执犯罪的,本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公众举报上列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线索。
举报电话:
0833-4256072,
线索举报及检察院监督电话:
0833-4252299 。
犍为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