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各相关单位: 经中国法学会党组同意,中国法学会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以下简称“泛珠论坛”)暨四川省法学会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拟于2019年10月中旬在我省广安市联合举办。现就举办本届“泛珠论坛”与“治蜀兴川”论坛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主题: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分论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与营商环境法治化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法律服务 (三)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保障 二、征文要求 (一)论文内容应在论坛主题、分论题涉及的范围之内。题目自拟。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结合四川实际。紧扣征文主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征集有实践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用,文责自负。 (三)每篇论文控制在6000-10000字。 (四)发送论文时,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五)论文电子文本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三、论文评审及交流 (一)初评。8月15日前,各市(州)法学会完成本市(州)征文活动的组织、征集、初评、报送工作。各市(州)法学会应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按本地征集论文总数的20%比例推荐优秀论文至论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安市法学会)参加复评。各市(州)法学会征集论文总数不低于50篇,推荐参评论文总数不低于10篇。 省级相关单位、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以单位(协会)为主体,在8月15日前统一将征集的征文报省法学会,由省法学会组织初评。 (二)复评。8月30日前,论坛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评论文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和学术不端检测,将征集论文总数15%以内的优秀推荐论文报省法学会。 (三)终评。省法学会负责组织我省推荐优秀论文的终评工作,作为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成果。同时会同“泛珠论坛”区域其他9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优秀论文一并报中国法学会组织“泛珠论坛”优秀论文终评。 1.经省法学会组织评委会评审,在征集论文总数的15%以内,评出我省“治蜀兴川”论坛征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在“四川法学网”上进行公示后,报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审定。 2.经省法学会组织终评、审定推荐的优秀论文,作为我省推荐优秀征文会同“泛珠论坛”区域其他9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论文于9月上旬一并报中国法学会区域论坛评审委员会负责终评。 (四)组织奖评选。组织奖评选根据有效稿件的组织报送情况和获奖情况,分别评选第十四届“泛珠论坛”与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的“优秀组织奖”单位,并全省通报表扬。各市(州)法学会参与论坛工作情况纳入全省法学会系统年度工作考评。 (五)获奖论文交流、颁奖 1.“泛珠论坛”交流、颁奖:“泛珠论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四届“泛珠论坛”,并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颁奖仪式在第十四届“泛珠论坛”开幕式上举行。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泛珠论坛”一等奖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2.“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交流、颁奖:“治蜀兴川”法治论坛组委会将对获奖作者进行通报表扬,寄发荣誉证书,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代表参加论坛交流或省级相关学术交流活动。一等奖论文将择优在《四川政法》杂志、四川法学网和省法学会专题简报等摘要刊载发表,并推荐获奖作者参加中国法学会相关学术活动。 四、注意事项 (一)征文报送内容及报送方式。1.请各市(州)法学会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征集的全部论文及情况统计表、参评论文及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按论文评分从高到低对应排序,含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及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等信息,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广安市法学会电子邮箱gasfxh@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市(州)法学会治蜀兴川论坛征文总数XX篇”和“XX市(州)法学会治蜀兴川论坛推荐参评论文XX篇”。2.省级相关单位、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征文以“文件包”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scfxhxs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研究会)治蜀兴川论坛征文XX篇”。 (二)加强征文审查工作。各市(州)法学会在初评时要加强对征集论文的审查,做好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 (三)联系方式:省法学会朱偲苑,联系电话:028-86602422,028-86601772(传真),15082120104,电子邮箱:scfxhxsb@163.com;广安市法学会:胡兰兰,联系电话:0826-2601032,0826-2624123(传真),17381719096。邮箱:gasfxh@163.com。 附件:1.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暨第六届“治蜀兴 川”法治论坛征文全部论文情 况统计表 2.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第六届“治蜀兴 川”法治论坛征文推荐优秀论文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法学会 2019年5月15日 下载列表:http://www.scfxw.org/upload_files/qb_news_/43/1995_1557971267_2656203.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