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政策是我国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顾名思义,租住人群只需缴纳低廉的房租就能解决住房问题,但万源法院这两年来受理的廉租房租户拖欠租金的案件却越来越多,鞠某一案就是其中一例。
2010年被告鞠某与万源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为每年1000元,缴纳租金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清当年房租。2014年,万源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政府文件精神,将该廉租房无偿划拨给原告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房屋产权。原告取得房屋产权后,按照原租赁合同向鞠某催收,但是其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缴纳,鞠某共计下欠原告2014年、2015年、2017年房租共计2200元,原告遂诉至万源法院。
万源法院在受理本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鞠某,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廉租房是惠及民生的国家政策,但是也需要公民的积极配合和响应,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遂积极迅速结清了下欠房租,本案原告撤回起诉。(任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