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同志不仅案子办得细,防疫工作也做得这么细,值得我们学习呀!”
“谢谢法院的同志们,我这就回去隔离,保证不出门。”当事人邓某信誓旦旦地说道。
2020年3月18日下午3时,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杨家法庭按照庭前预案三步骤为邓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做庭前检测。
在指导当事人如实进行健康申报时,获知当事人邓某昨天才乘坐火车从福州返回大竹,且没有携带有效的健康证明,也未主动向住所地村委会报告,就骑着摩托车来到法庭。承办法官和庭长立刻询问邓某是否知晓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的要求,以及对最近的旅居史要求。邓某急忙解释道,自己熟知疫情期间的开庭要求,但因看到达州已是低风险地区,案子也是委托别人代为立案。在法庭通知开庭时,就没有说出曾去福州打工的事实,回来后也未向村委会报告。然后,邓某向承办法官和庭长出示自己在福州某工地的身体情况检测表。
承办法官仔细查看其检测表,只见这张表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 “正常”,却没有检测单位的任何签名。承办法官深知,虽然达州市被列为了低风险区域,但现在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如果防控工作做得不到位,那么前期大家所有的努力和牺牲都将付诸东流,疫情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为了防疫大局,为了群众生命安全,承办法官又向邓某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希望其主动向村委会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若身体健康,再确定开庭时间。
邓某非常理解的点点头。法庭干警与邓某住所地村委会书记取得联系后,率队与邓某一同前往,亲自将邓某交与其住地村委会。村支部书记对该庭细致的防控工作连声称赞,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千里不辞行路远,时光早晚到天涯。春天里,法院人竭诚尽力织密疫情防护网,守护竹乡每一片春光,守护竹乡每一个群众的安全。(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