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为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院和自然资源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组织达川区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召开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专项监督整治活动交流会。达川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君,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黄可山、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委员吴华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沟通。
会上,达川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君详细介绍了此次专项监督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活动范围及重点,并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秩序的规范运行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力保障,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特点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黄可山、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委员吴华东分别对辖区内自2017年7月1日以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做了相应介绍。并针对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状,如容积率、土地闲置、土地出让金收入流失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表示:“感谢达川区检察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严格按照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排查整改,并与检察院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方面的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活动的规范化运行”。
张君、黄可山、吴华东共同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相关资料移送时间,专项活动的人员配合,专项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进行了商议和确认。议定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关于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用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初稿。(肖云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