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达州市宣汉法院为进一步破解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难题,为广大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积极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苟某刚等5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审理情况,并就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发出司法建议。
今年1月,宣汉法院在审理苟某刚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发现,该犯罪集团中有多名重要成员作案时均未满十八周岁,有的甚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他们不明是非,缺乏自控能力和社会监管,盲目追捧犯罪集团头目为“老大”,不学无术、逞能斗狠,以未成年在校学生为犯罪对象,结队实施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侵害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给一定区域内的中小学师生造成极大心理恐慌和精神压力。针对这种情况,宣汉法院向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建议,把家庭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把学校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防护屏障;发动社会力量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加强跟踪管理教育。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责成相关股室认真剖析涉案未成年犯罪人在教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对照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强化青少年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措施,并于2月28日向法院作了采纳司法建议的书面回复。
近三年来,宣汉法院累计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51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态势,共发出强化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的司法建议3篇,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并书面回复,,取得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王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