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轻雷惊蛰后,细筛微雨落梅天。中国农历传统节气惊蛰过后不久,正是万物复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节。3月10日下午,万源法院依法对一承包地块进行强制交付,为当事人春耕复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康与被执行人王某兴同为辖区内某村村民,因王某兴修建精准扶贫搬迁房屋需经过王某康的土地承包地块,便想用其自身地块与王某康地块进行调换,后达成协议并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因王某康之妻对上述调换协议反悔,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经一审判决、二审调解,双方达成了新的调换协议,但被执行人王某兴仍然不履行二审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康遂于今年1月向万源法院申请执行。
之前由于受疫情影响,万源法院不便通知当事人现场处理该案。但随着春耕时机的临近及疫情形势的好转,执行法官在2月底启动了该案的执行程序,做好了执行前的预案及相关文书准备工作。
3月10日强制执行公告期满后,万源法院按照司法程序要求,在检察院干警及社区代表的见证下,将争议地块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二审调解书确定的土地调换协议最终履行完毕。事后,王某康对万源法院再三表示敬意,感谢执行干警冒着疫情风险及时将争议土地强制交付,满足了群众春耕复产的迫切需求。(徐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