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成功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隔空”庭审,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又规避了交叉感染疫情的风险。这是通川区法院贯彻落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非接触式”诉讼服务的通知,积极筹措,成功建设了 “云上法庭”,通过智慧庭审平台,将庭审活动从线下“搬”到了线上。
2016年至2017年,被告田某在原告赵某经营的某矿厂购买石材料,分别运输至宣汉县和达川区工地使用,在双方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被告田某分多批次陆续偿还原告赵某35余万元,还下欠28余万元; 同时,还有一批材料款约2万余元还未结算。
疫情期间,鉴于该案实际情况,承办人陈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协调,通过“云上法庭”给双方当事人一个“面对面”的辩论机会。在开庭前,陈法官就提前与案件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向当事人详细讲解网上庭审的注意事项,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为这次“线上”审理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由于当前是全国人民齐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通川区法院运用“四川微法院”、“云上法庭”等现代科技手段办案,既确保了庭审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又保障了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往返法院因人员聚集等外出活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维护当事人权益。(王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