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手机上看到你们最近在抓欠钱不还的人,我来把钱还了”。近日,被执行人绕某周主动联系到申请胡某腾,二人一起来到开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窗口,办理了还款手续。
据了解,胡某腾与饶某周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达成执行和解后,饶某周未按照还款协议偿还借款,胡某腾多次联系饶某周要求其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饶某周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胡某腾只好向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将该案恢复执行,但饶某周仿佛人间蒸发一样,传唤不到、电话不接,执行干警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1月8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启动“通达之剑·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聚焦追索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重点涉民生案件及5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和亮剑必胜的勇气,给予了拒执"老赖"极大的心理震慑,在辖区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饶某周通过手机看到了法院执行查控拘传“老赖”的新闻,感受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受到震慑,认识到应该积极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于是便主动联系到申请人,双方一起到法院就本案下欠标的及利息进行算账,在执法干警的协调下,最终申请人放弃利息,被执行人饶某周偿还下剩的230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国家权威性和法律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抗拒执行,逃避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只有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不要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切莫等受到处罚之时,再行悔过之思,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