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达川区法院:拒不报告财产 依法拘留不手软

来源:达川区人民法院 作者:贺洋阳 发布时间:2024-11-27 17:08:43

为进一步强化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达川区法院对拒不报告财产的谢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执行措施。

image.png

刘某申请执行谢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涉标的33000元。执行过程中,达川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谢某既不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谢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实施后,谢某亲属代其偿还了全部下欠款项。

据介绍,接下来,达川区法院将进一步落实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所有在规定期限内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给予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

法官提醒: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内的财产变动情况,否则将被依法处以强制措施。

(贺洋阳)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