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为健全监督机制,解决辖区各村村民委员会在村级项目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涉及此类纠纷的发生,近日,通川法院蒲家法庭、安云法庭向辖区村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村委会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正确履行职责,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通川法院部分法庭在审理一些涉及村级项目工程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去年5月至今,近十余起起诉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等案件。经办案法官了解,因合同约定事项不清、个别村委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村级项目工程工期不定、村委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合同当事双方权益等问题产生,从而延缓乡村振兴的实施进程。
针对上述问题,蒲家法庭、安云法庭特向村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治村;二是建立健全村级工程管理和监管制度;三是加大项目排查力度,加快化解重点矛盾。同时,办案法官前往村委会,就案件办理过程中村委会暴露出来的法律问题与村干部进行座谈。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村级项目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审批、资金监管、项目招投标管理、验收和评估、工程款支付等问题逐个指出,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村干部及时纠正现存问题,严格规范办事流程,筑牢思想防线,保障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据介绍,下一步,通川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矛盾纠纷,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指引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依法有效延伸审判职能,使司法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着力点,以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江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