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开江法院:以拘促执 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开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30 18:45:46

9月26日,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完毕一起小标的案件。执行法官通过预拘留、释法明理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image.png

刘某与开江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刘某未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主动偿还了借款本金,下剩10785.62元利息未偿还。今年8月银行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次电话联系刘某,均未主动到我院接受调查问询。

在开江县人民法院开展的第三季度之“金色利剑”行动中,执行法官到刘某居住地查找线索,未发现刘某的行踪,但通过其亲属将刘某传唤到法院接受调查,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并告知刘某因其未依法报告财产状况、逃避执行,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刘某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后果,立即筹措款项,并通过手机转账当场支付标的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