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达州市通川区法院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胜诉当事人安心、愉快,小标的额专项执行行动再次拉开战幕。
2018年,王某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先后两次向陈某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诉至法院,通川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陈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利息。案件生效后,因王某某未履行判决,2021年陈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经调查后发现王某某名下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2024年9月13日晚18时,通川法院执行110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申请人陈某称发现王某某行踪,申请出警。通川法院迅速行动,立即安排执行干警数名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某所在地点。但王某某看到警车,心生恐惧,为逃避执行,四处躲藏。执行干警扑空之后,多方搜寻,终于在附近饭店厨房后门的楼房中找到王某某,并于当日夜晚22时将其拘传回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莫释法明理、认真调解,且王某某迫于执行拘留的压力下,23时20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场履行20000元案款,并约定余下30000元将于年底付清,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开展此次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下一步,通川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小标的额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鑫 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