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大竹县法院赴梁平区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学习交流活动

来源:大竹县人民法院 作者:鄢文秀 发布时间:2024-07-02 16:17:11

image.png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凝聚明月山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日前,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渠浪组织该院十余名业务骨干,奔赴重庆市梁平区通过“党建共建+业务交流”的形式,与开江县人民法院、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交流活动。

川渝两地三院法官们参观了“邓平寿先进事迹展”,共同回顾邓平寿书记为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百姓鞠躬尽瘁30余载的奋斗历程,深刻学习了邓书记心系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优良作风。随后参观了重庆市生态司法保护双桂湖教育基地,详细了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12345”工作理念,实地调研了重庆法院环境资源梁平双桂湖巡回审判站的运行情况,学习了梁平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中的先进经验。

座谈会上,川渝两地三院法官们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行交流发言,对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下一步更好地推进川渝两地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助,协同守护明月山脉提出了意见建议,在党建联建共建、法律法治共宣、环资纠纷共调、伴山法庭共建等方面达成了工作共识。

据介绍,此次交流学习活动,有效提升大竹法院干警业务能力,更加坚定其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信心和决心,助力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高质量发展,为助推美好竹乡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鄢文秀)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