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来源: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彭旭林 发布时间:2021-08-12 17:14:21

8月11日,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支部党员同志一起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分析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1.jpg

会上,机关第一党支部报告了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上半年支部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了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及整改措施。随后,支部党员同志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发言,分享学习收获,开展对照检查,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jpg

李俊院长就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聚焦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伟大的建党精神传承好、发扬好,绘就泸州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底色。

二要聚焦人民至上,坚持司法为民宗旨。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大优化、诉讼服务能力大提升等六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要聚焦服务大局,坚持履职尽责担当。

要紧紧围绕市委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战略部署,为泸州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推进“酒麒麟”品牌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服务中心工作作为首要职责,切实服务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要聚焦清正廉洁,坚持全面从严治院。

要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严格自我约束,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防微杜渐坚守底线。全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彭旭林)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