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泸州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亚强,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柯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刘喜讯到会指导。
会前,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教材,按计划完成集中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为召开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支部委员会问题检视情况。上半年,市司法局机关第三党支部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多形式组织学习活动35次,到叙永县摩尼镇新苗小学等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次,获市司法局党委表扬的先进基层党支部。
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存在的差距不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等几个方面,与会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揭短亮丑,提批评意见开门见山、真诚深刻,达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目的。
刘喜讯作了会议点评,她认为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程序比较规范、氛围较为活跃、会议效果明显,对材料撰写、语言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她同时要求,支部要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效果入心入脑,达到思想再教育、认识再提高、境界再提升、视野再开拓、斗志再增强的目标;要凝心聚力推动支部建设,转变作风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成果。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中共泸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市政府八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