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屏山法院龙华法庭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进行回访,当事人特意撰写了“执法扬正气、为民办实事”的书法作品送给杨法官,以一份特殊礼物饱含深情地表达感激之情,并随附赠送《沁园春 雪》,为建党百周年献礼。
案件的始末,还要40年前说起。1978年11月20日,原中都公社出面协调以解决粮食指标和医院赔偿青苗费的方式从中都镇新都村2组征用土地1.2亩作为修建门诊使用。新门诊建成后,屏山县国土和屏山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中都镇门诊解散,原诊所财产分配给职工辜某、杨某、袁某等人所有,其间经常因房屋院坝所有权问题发生争执。2019年底,分配到住房的职工辜某、杨某、牟某某等7人欲对房屋和相应院坝进行修缮改造,新都村2组村民舒某1、舒某2以原土地为集体所有,原协调的政策未完全履行为由,阻碍辜某、杨某等7人改造房屋和院坝。为此,辜某、杨某等7人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被告屏山县中都镇新都村2组、舒某1、舒某2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因无理阻扰原告修复院坝、围墙和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19950元。
该案诉至屏山法院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多、案情久远复杂,迅速启动了“1+2+N”诉源治理解纷机制,于2020年2月26日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邀请当地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干部参与调解。通过“四员”(即综治特派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反复宣传“法、理、情”,法官帮各方当事人剖析诉讼风险和各方利益后,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使得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政法教育整顿中,龙华人民法庭法官一如既往的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司法为民的初心,在司法审判中让初心闪耀,在审判实践中坚持“知行合一”,始终以为民办实事的担当勇挑重担、砥砺前行。
(杨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