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隆昌市法院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秦友君 发布时间:2021-03-29 11:59:25

为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铺开,将党史学习教育深入人心,形成全体党员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的浓厚氛围。326日,隆昌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川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根据隆昌市委要求,安排部署隆昌市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隆法党史学习安排.jpg

会上,隆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祥同志强调,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李德祥指出,全院干警要立刻行动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内江市委、隆昌市委的部署要求,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新城和绿色生态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李德祥要求,全院干警要领会精神,深刻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聚焦重点,通过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统筹推进,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守正创新,圆满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秦友君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