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市司法局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着力“三个坚持”,全面形成了洪雅司法行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新格局。
坚持主体责任,引领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关党支部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能职责,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治理能力,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开展各类读书班和业务骨干培训323人次,参与省、市司法行政技能大比武2场次。
坚持完善平台,引领基层治理方式多元化。围绕上级党委、司法局党组中心大局工作,全面完善洪雅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制定完善职能职责、人员分工、工作制度5项,持续规范建设基层司法所12个,建立健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9个,落实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帮扶举措6条。
坚持问题导向,引领基层治理内容法治化。结合全县镇、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法治宣传、律师管理、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依规开展基层治理,发放普法依法治理读物1200余册,提供企业重大法律风险防控建议10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8件,调解村民、居民矛盾纠纷3162件。(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