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会3次,印发《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5份,明确治理重点、任务举措、责任人员。成立7个督导小组,对客货运输、水上运输、在役公路、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每日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主要领导牵总头、责任领导打头阵、督导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出动督导检查组210组次、检查人员778人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25起。
全面动员开展路域治理。紧盯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隧道进出口、桥面等重点部位,常态化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严格实行隐患治理清单制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安全隐患动态闭环销号,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基础保障。截至目前,累计组织人员2107人次,巡查、清扫公路632条次2271.1公里,增设临时警示标志120个、锥形桶260个、安全带2千米、红绿灯2套、电子抓拍系统2套,安装波形护栏228米,清理障碍物197处。
强化协作加强运输监管。紧盯运输源头,落实专人负责机场、车站、码头等运输源头安全生产督导,规范执行客运领域事前审批流程,严格做好客运车船运前安全例检,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营运。聚焦过程管控,督促企业强化24小时动态监控,会同公安交警加大联勤联动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处罚非法运营、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客车290辆、货车320辆,查处非法运营、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19起,排查砂石料场、建筑工地、搅拌站等货运源头企业(场站)1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