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近80的殷某一家人收到了保险公司先予支付赔偿款19.6万元,在解决了无钱治病困境的同时,还收到了另一个好消息,南江法院决定对应由殷某承担的6000元诉讼费予以免收。这一切,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2019年11月,胡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撞上了横过道路的行人殷某,造成殷某脑挫伤、颅骨骨折、左右肱骨骨折等。事后,殷某一直ICU治疗,医疗费已累计30余万元。然而殷某家中经济特别困难,妻子又系聋哑人。事故发生后,除肇事车主垫付12万元、保险公司垫付的1万元及殷某预付2万元,其余费用一直欠付。为继续治疗,殷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并先予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各方当事人联系,积极与保险公司、医院等单位协调,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在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定某保险公司向殷某先予支付赔偿款19.6万元。同时结合殷某实际,承办法官主动为其申请了诉讼费免收申请。
近年来,南江法院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强化对弱势群体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先于执行、缓减免诉讼费等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司法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当事人心中。(吴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