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今后三年治理任务,到2022年底,全市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1)规划引领、分类施策。2020年5月底前,摸清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比例构成、水体污染等情况,分区县建立台账,编制治理方案。城镇附近有条件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远离城镇、人口密集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鼓励其他村庄就地建设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治理设施;部分农户利用菜园、果园、花园等,就地无害化消纳。(2)设施配套、长效管理。因地制宜确定污水管网布设方案,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上的聚居点分别于2020年底、2021年底基本得到有效治理;政府所在地村庄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突出村委会治理责任,鼓励开展第三方运营,建立管网故障应急机制。(3)科技支撑、统筹治理。依托科研院所、央(国)企等科技力量,探索推广处理技术、工艺和装备,建设创新平台,开展试点示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小微湿地建设、水生植物栽植和植物隔离带建设,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推动厕所粪污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优先整治由农村生活污水引起的黑臭水体,逐步消除对农村环境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