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玉堂司法所:“公调对接”化纠纷,“刚柔并济”促和谐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玉堂司法所 作者:赵新华 发布时间:2025-01-10 11:04:09

为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的作用,加强对一些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的防范化解。玉堂司法所持续深化一所一品特色,充分发挥“公调对接”机制优势,真正实现民事纠纷有效化解。 近日,玉堂街道某村五十多岁的女儿与七旬父亲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接到申请后玉堂派出所、玉堂司法所联合信访办、社会治理办、村调委会齐力化解。

吴某家双女户,大女儿吴某华按照农村传统习俗留在家做养老女,二女儿吴某芬出嫁。二女儿意欲在吴某老房子宅基地修建房屋,吴某华认为父亲偏私妹妹,对自己不公而产生矛盾。经了解,双方已是多次产生矛盾,大打出手也不是新鲜事了。调解现场,派出所民警先是对双方动手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再结合案例对其释法,要求他们和平解决问题。接着由司法所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解释法规、政策,最后,通过大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取得了圆满的结果。本次“公调对接”,充分发挥出调解的优势,做到矛盾纠纷有效控制,将隐患风险消除在“家门口”。

下一步,玉堂司法所将继续以人民调解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积极整合多方调解的优势资源和力量,加强联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